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赴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职班和部分高校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教民司函〔2012〕1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新疆教育厅宣传团甘肃宣讲组将于
一、宣讲地点:学术会堂
二、宣讲时间:下午3:00至5:00进行宣讲报告,5:00至5:30进行座谈会。
三、宣讲内容:党的民族政策,内地有关省(市)教育援疆取得的巨大成就,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教育。
四、参会人员:
(1)老师:新疆预科班班主任 相关学院辅导员1人
(3)学生:所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含新疆预科生)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组织好本院所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由辅导员带队于2:30至学术会堂就座,并维持好会场秩序。
2、有课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