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按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划拨2016-2017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师发〔2009〕83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新疆籍学生人数增减情况。我校2016—2017年度“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定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一类资助:700元/人/学年;二类资助600元/人/学年;三类资助:500元/人/学年。
二、有关要求
各学院按照《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按照所分配名额,将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加注评审意见后和本学院初评学生汇总表于2017年4月14日前统一报送我办(教学9号楼1314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至:mpzx@nwnu.edu.cn)。经学校终审、公示后给予资助。内高班师范类学生原则上不给予资助,未尽事宜由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附件(在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
1、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申报表(学生填报)
2、“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申报汇总表(学院填报)
联系电话:0931-7971911 联 系 人:谢文涛
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